本内容由车险小编为大家分享汽车保险怎么买、汽车保险查询、骑车保险报价、汽车保险有哪些、汽车保险费用计算等信息。
人保车险可以在网上通过人保财险官网进行购买。购买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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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中输入人保财险官网,搜索。
2、搜索结果出来后,点击箭头所指的地方,进入官网。
3、进入官网后,点击保险商城。
4、进入保险商城页面后,点击车险。
5、在随后出现的页面里,完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即可。
人寿查询定损金额的方法:
一、在线查询步骤1.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网址,回车进入。
2.点击“查理赔”,下方会弹出菜单。
3.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理赔进度查询”。
4.这里提供了两种查询方式,按照需要可以使用报案号进行查询。
5.也可以使用保单号进行查询。
首先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报案,事故现场要处理好爱车的停留状态,比如开启危险报警的闪光灯,如果是在晚上还要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千万不能驾车或者是弃车逃离现场。然后再拨打人保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18进行报案。
在接到您的报案后人保会派遣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同时会指导您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您出具索赔须知。与您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在现场勘查定损后,您需要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会在报案或者现场勘察时告知)。提交索赔资料后人保会及时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若索赔材料不完整会及时通知您补充提供有关材料。
提交索赔审核通过后,人保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损失进行精确计算。
在赔款计算无误或者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人保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于您。
在中国人保app上买车险当然可靠,除了可以享受便捷的车险计算外,中国人保还提供了六大增值服务。
第一项:电子支付赔款,对于小额赔付中国人保支持通过转账等方式,将赔款转至客户账号。
第二项:中国人保可通过网站或电话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理赔进度查询,全程跟踪理赔情况。
第三项:7×24小时免费车险救援、非道路交通事故救援。
第四项:为客户提供优先理赔权。
第五项:车辆出险后,可将出险车辆委托人保公司处理,由人保公司处理事故理赔的专业服务。
第六项:代办服务,可为客户提供代缴车船税、代办车辆年检、年审、新车代上牌等。
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第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第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第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二、查勘和定损
第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第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第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三、垫付和追偿
第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第二、垫付标准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第三、垫付方式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第四、追偿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心东源路9号人保大厦理赔中心人伤分部,电话:0769-38995518。
2、东莞各镇街区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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